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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适房存量约14万套 中低收入家庭有望先受惠
来源:新闻晚报 | 编辑:cesdn | 时间:[2007-12-5]

  上海市建设部等9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住房产权、销售对象、回购细则等诸多方面作了全面界定。记者昨天从沪上有关房产研究机构处了解到,包括动迁房、配套住房在内,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的存量预计在1200万平方米左右。“新政策的出台,有助于这些经济适用住房更好、更快地向符合标准的人群发放,届时,至少有14万户上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在上海,经济适用房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四高’小区。”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告诉记者,与北京、广州等地纷纷采用“经济适用房”这一称谓不同,上海的房产市场较多地采用动迁房、配套房,来称呼那些由政府牵头建设、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经济性及适用性兼具的商品住宅。而近年来有关方面力推的“两个1000万”中的“四高”小区,即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小区,便与经济适用房极为接近。

    据薛建雄透露,截至今年10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目前仍有已经建好的1257.58万平方米的动迁、配套房源,被牢牢地掌握在政府的手里,且这些房源大多分布在周康、顾村、江桥、颛桥、浦江镇等当前楼市最为活跃的板块。“当年建造‘四高’小区的时候,这些新市镇都还没发展起来,现在这些板块都已经是楼市成交的主力,不少区域已经接近8000元/平方米。”在薛建雄看来,一旦这些低价房源投入市场交易,将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但也并不意味着经济适用房的大面积推出就一定能给房市降温。”薛建雄强调,依照新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用房仍不具备完全入市流通的可能,即《办法》中所规定的——“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可上市转让,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并要“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

    “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要想拉低房价尚待时日。”在他看来,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的出台,将丰富市场购房者,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排除有投资的因素介入,“所以,有关方面对经济适用房投放人群、家庭的具体界定等配套细则的‘落地’,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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